出境遊千人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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樓主想要辦理過境籤,我們首先來看一下馬來西亞的過境籤要求:
①120小時以內離開馬來西亞 (進入、離開分別算一天)
②必須擁有確定的第三國的續航機票
③必須在同一口岸進出(KLIA和KLIA2是同一個機場,算同一口岸)
④6個月以上有效期護照(一般都滿足)
⑤提供的必須是列印好的行程單或者機票,不能是訂單號。(記得列印好)
另外,過境籤不能去馬來西亞的東馬(沙巴州地區),有正式的馬來西亞旅遊簽證不能過境籤。
如果樓主是2號凌晨辦理入境,那麼2號當天算1天,2、3、4、5、6號剛好是5天,120小時,就是過境籤最多的停留期限了,所以按照樓主的說法,滿足過境籤的①、②了,樓主是從尼泊爾入境吉隆坡,首先遇到的是吉隆坡海關,他們是承認120小時的(不像中國出發過境吉隆坡,有的地區只承認72小時),所以,也不存在什麼72小時的困惑問題。
重點就是,樓主要確認,到達和離開的機場是否是KLIA或者KLIA2,在吉隆坡停留期間不能去東馬,提前列印好機票或者行程單。如果這些都OK了,那麼就可以辦理過境簽了。
辦理過境籤文件:護照+吉隆坡 飛第三國機票(即吉隆坡 飛中國機票或者行程單也行),免費。
辦理過境籤地點:KLIA或者KLIA2機場現場辦理。
辦理過境籤流程:首先,記得提前把機票或者把行程單列印出來,過境籤要用(比如亞航允許網上提前14天值機的),跟著人流走到入境辦理處,找到Transit pass或者transit visa的櫃檯(如果你是全程亞航,過境籤櫃檯是入境窗口左邊那幾個),出示護照和飛第三國機票,海關審核,留指紋,就入境了。不需要填寫任何表格,本人今年2月親測。
希望能幫到你,有用望採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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