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些國家是要求當地公正需要本國駐當地使館再次認證的(忘了英文叫什麼了)。其實原理是,中國的公證處不受捷克法律管轄,所以捷克可以不承認中國公證處文件的法律效力。但是捷克使館是受捷克法律約束的,經過捷克使館認證的文件,在捷克就有法律效力了。
具體流程,得詢問捷克使館。有些國家使館在做認證之前(比如葡萄牙!),還需要將公證文件送到中國外交部一個部門做初步認證。不過送外交部初步認證的工作,在北京的話,公證處可以一起辦了。就是公證處在出具公證書之後,自己就送外交部。取件的時候,拿到的就是已經經過外交部認證的文件。符合使館要求。